湖南煤監局郴州分局:四個“及時” 強化防突細則宣貫 | |||
中國煤炭新聞網 | 2019/10/12 12:15:18 經驗交流 | ||
【本網訊】湖南煤監局郴州監察分局四個“及時”,做好《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宣貫工作。 一是及時明確要求。分局組織全體監察員對全國“8•28”瓦斯防治工作視頻會精神及會上黃玉治局長的重要講話進行再學習再落實,對吳衛龍局長9月12日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題培訓會上的講話精神進行再傳達再宣貫。 二是及時加強宣貫。及時將國家局、省局有關工作要求,以文件形式下發。將重慶煤科院在《防突細則》宣貫會上的學習課件,一并打包發給煤礦企業,并督促抓好學習宣貫工作。 三是及時督促整改。結合監察執法,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對標自改。對于正常生產礦井,對標檢查后要列出問題清單,排定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上報分局,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查處。對于正常建設礦井,要對照要求,修改設計并重新報批。 四是及時執法跟進。執法小組及時調度跟進、掌握煤礦自查自改進度,結合監察計劃,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監察,強化執法推進,倒逼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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